據媒體報道,4月27日,中山市三鄉鎮振華社區與40家“社區合伙人”簽約。4月28日,中山市海灣社區為首批社區“合伙人”代表頒發證書。請民間有資源、有技能的“能人”參與基層治理,“合伙人”機制改變了傳統的單向捐贈模式,既破解了社區資金與服務短缺難題,又讓“合伙人”獲得“發展反哺”,得到社區多方面支持。這種良性的互動是深化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推動基層治理現代化的具體體現。
基層強則國家強,基層安則天下安。基層治理是國家治理的基石,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強調,加強黨建引領基層治理。習近平總書記對社會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強調“抓好黨建引領基層治理和基層政權建設”。三鄉鎮振華社區在充實基層治理力量上積極創新,堅持在黨建引領下,結合本社區有5000名港澳人士定居的實際,推動企業、社會組織、居民代表及港澳人士等參與基層治理,發揮他們在資金、技能、社會資源等方面的優勢,激活了社區發展內生動力,凝聚了人心,增強了居民的歸屬感、幸福感。
社區是連接社會宏觀結構和微觀個人、家庭的重要橋梁。城市的快速發展,基層社區無論從規模、結構還是居民需求都在發生著深刻變化,這也對社會治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合伙人”稱謂體現了“社會能人”在社區治理中的平等性、自主性,“合伙人”制既發揮了民間“能人”的專長,也考慮了他們的利益訴求。他們既承擔責任,也分享收益。以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物質和精神文化需求作為出發點,社區和“合伙人”通過雙向合作,實現資源優化配置、優勢互補,互利互贏。這是社區治理的一大創新。在振華社區,“合伙人”不僅能得到社區推廣支持、共享平臺資源,還能提升品牌影響力。海灣社區聚焦居民需求清單、“合伙人”資源清單、供需項目清單,實現供需對接,推動社區從政府“輸血”向“自我造血”轉變。這種在經營上能實現可持續運作的模式將最大程度激發基層活力。
為渠哪得清如許?為有源頭活水來。只有讓多元化的社會力量參與基層治理,在互利中激發內生動力,才能把基層矛盾化解在家門口,進一步滿足群眾的多樣化需求,提升基層治理的效果和效率,持續推動社區良性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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