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網購已成為越來越多人的購物選擇,除了購物網站,網購形式也越來越多樣化,微信、微博、貼吧等都已“淪陷”。跟擁有第三方平臺的網購相比,微信、微博購物接近零監管的現狀,讓不少“有心”之人鉆了空子。近來,省、市消費者協會陸續接到一些消費者的投訴、咨詢,反映其通過微信平臺購買商品,當商品出現質量問題后卻找不到賣家,不知如何維權。 市民王小姐近日就遇到一次鬧心的微信購物經歷,并致電消委會咨詢如何維權:“我通過微信與一個微信賣家買了一件衣服,并通過支付寶進行了支付。收到衣服后覺得不滿意,通過協商決定退貨退款,貨已經由順豐速遞發回給店家,但店家一直不給退款,并且電話也不接了。”市消委會提醒,微信私下購物漏洞多,消費者權益受損后,除非銷售者明示固定經營場所,否則消費維權將出現無源追溯的困局,市民購物需謹慎。 現狀 微信購物方式多樣化 據市消委會介紹,目前微信購物方式主要有四種:一是借微信平臺進行商品或店鋪的推廣,但最終的交易行為,還是發生在淘寶等傳統網絡平臺上;二是直接在微信中的“購物”功能選項中購買的,此選項是京東商城的購物入口;三是在騰訊旗下的微店上購買的;四是僅僅通過私下微信聊天完成的交易。 前三種,可按照《網絡交易管理方法》以及《消法》的相關規定,消費者享有“7日無理由退貨”、質量問題可退換貨等權利。若買賣雙方發生消費糾紛,第一種情況則可先通過如到淘寶等網絡交易平臺申請維權,第二種可先通過京東商城進行維權,第三種可先通過騰訊客服進行維權。若網購交易平臺不受理,消費者可以保留相關交易憑證到交易平臺所在地的消委會進行投訴,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最后一種屬于微信私下購物,是公民個人私下交易或通過非法渠道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消費者通常是通過微信號、qq號等形式添加賣家,一般情況下無法確定真實身份。通過微信平臺交易的商品,往往也是良莠不齊、真假難辨。消費者權益受損后,除非銷售者明示固定經營場所,否則消費維權將出現無源追溯的困局,工商等監管部門通常無法介入處理。 提醒 盡量選擇官方購物平臺 市消委會表示,微信平臺上的賣家大多未辦理工商營業執照、無固定經營場所,很難認定賣家就是經營者,一旦出現消費糾紛,因買賣雙方屬于私下交易,難以適用新《消法》“七日無理由退貨”等規定。此時,消費者如果要維權,只能通過民事訴訟的辦法來解決,但民事訴訟中,基于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消費者要提供充分的證據。然而,在微信私下購物行為中,消費者往往不清楚賣家的姓名、手機號碼、地址等信息,維權難度大。 若消費者能提供賣家提供的商家店鋪具體的地址、聯系方式和雙方網上交易記錄等可找商家所在消委會或工商部門投訴,同時提醒消費者在微信上購物,認真辨別、多加小心,并且盡量選擇官方購物平臺,切勿私下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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