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報訊 本想暑期開網店賺取新學期生活費,讓大學女生小娟沒想到的是,自己第一筆收益剛通過支付寶轉賬至銀行卡,第二天就“被消費”得只剩8元多。至于能否拿到賠償,還需要等待支付寶方面判定。目前,警方正在調查此事。轉賬后查詢發現少了1130元 今年6月,小娟開始辦理淘寶開店的手續,7月底申請獲得通過。為了方便交易,她將自己的郵箱、手機號碼和銀行卡都綁定到支付寶上。 8月25日晚,小娟將此前2筆交易所得1075元轉至自己的銀行卡,當時也登錄了網銀進行確認。26日下午3點多,小娟查賬發現銀行卡余額僅剩8.62元,她馬上登錄支付寶,發現并無支出和交易記錄,手機也沒收到任何信息。 小娟嘗試聯系支付寶客服,但一直沒聯系上。隨后,她聯系開卡銀行,銀行讓其將交易明細、身份信息等資料傳真過去。由于擔心傳真傳輸有誤,昨日小娟親自前往銀行,記者跟隨了解情況。銀行為其打印出賬戶明細表,記者看到,小娟卡內的1130元在26日分6次被轉出,“摘要”一欄上寫著“消費”,小娟稱并沒有進行上述消費。 銀行工作人員表示,由于支付寶的操作與銀行并無聯系,小娟將銀行卡綁定到支付寶賬號,其轉賬操作必須由本人確認方可進行,基于小娟無法提供本人沒有轉賬操作的證據,銀行建議報警并聯系支付寶公司。 或是綁定過程密碼泄露所致 留意到小娟發出的求助微博,支付寶客服致電稱,6筆消費已進行,公司也不愿意發生這種情況,但考慮到小娟當時綁定了郵箱、手機號碼和銀行卡,這起事件可能是由于密碼泄露所致。小娟表示,自己的密碼安全系數高,電腦也安裝了安全控件,不可能泄露。對此,該客服建議小娟將相關資料和身份信息發到綁定的郵箱,支付寶方面將判定是否符合賠償要求,并在3個工作日內回復。 隨后,小娟到石岐區宏基派出所報案。辦案民警稱,類似的案件此前也有過,詳情不便透露。 記者從網上搜索發現,和小娟有類似遭遇的大有人在,“消費”金額在100-300元不等,很多人選擇“息事寧人”。萬里海天律師事務所徐新如律師建議,小娟可先與支付寶交涉,通過警方、支付寶和銀行等途徑,查處轉賬的“始作俑者”,依法追究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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