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11日發布《中國人民銀行年報2013》指出了目前互聯網金融的三大風險:一是機構的法律定位不明確,業務邊界模糊;二是客戶資金第三方存管制度缺失,資金存管存在安全隱患;三是風險控制不健全,可能引發經營風險。
對于互聯網金融的風險問題,社會各界看法和觀點分歧較大。監管部門、傳統銀行業人士、個別專家認為互聯網金融風險很大,亟待監管。而互聯網金融企業、大部分專家認為,互聯網金融風險被放大,過度強調互聯網金融風險是自己嚇自己,將扼殺創新。
對互聯網金融的認識不統一,對互聯網金融風險看法差異大,是一個非常正常的現象。互聯網金融畢竟是在互聯網思維、互聯網新經濟基礎上誕生的新事物、新金融。相對傳統金融來說,互聯網金融是一個偉大創新。任何新事物的誕生都有一個認識過程,況且是互聯網新經濟基礎上產生的呢?
比如:互聯網金融存在的“法律定位不明確,業務邊界模糊”問題。這恰恰說明互聯網金融的創新屬性。在美國,金融創新包括金融工具和金融產品創新,一定程度上就是對現有監管制度和法律法規的突破或者繞過,就是鉆現有監管制度和法律法規的不完善之空子,就是中國所說的打擦邊球。監管部門發現金融機構創新出逃避監管制度框架的產品和業務后,給予金融機構創新產品以足夠的發展期和風險點暴露期,也給監管部門自己以足夠的觀察期特別是風險點甄別識別時間。在摸準這些創新產品和業務的風險特點后,再出臺相應的監管制度辦法予以監管。然后金融機構再創新,監管部門再監管,循環往復,最終使得金融產品越來越豐富、金融監管制度體系越來越完善。這是一個良性循環的過程。
因此,這一類互聯網金融所謂風險是金融創新的必然結果。這類所謂風險的責任不在互聯網金融企業,而在于傳統監管機構對互聯網金融新東西認識不足,監管制度措施沒有跟上或者滯后落伍。
至于說“客戶資金第三方存管制度缺失,資金存管存在安全隱患”的風險。這不僅在于互聯網金融企業里,而且許多第三方支付和資金結算機構都存在這類問題。筆者認為,目前“客戶資金第三方存管制度”最完善的是證券客戶結算保證金第三方存管制度,其次是期貨客戶保證金第三方存管制度,其他都不完善。特別是目前的大宗商品交易資金第三方存管等都不是強制性的,都是弱化的。這個制度的缺失,不僅僅是互聯網金融,而是整個客戶資金第三方支付整個層面的。雖然第三方存管制度存在缺失,但從實踐看,目前暴露的風險案例并不多。
關于“風險控制不健全,可能引發經營風險”問題。如果說2013年是互聯網金融發展的元年,那么其發展僅僅一年多時間,甚至連風險點到底在哪里都在探索和研究,何談健全風控制度呢?對于金融行業來說,完善和健全風控制度是一個永久的課題。就是金融百年老店也不敢妄言自己風控制度健全。
至于“可能引發經營風險”問題,目前主要集中在P2P網貸平臺上。不可否認,P2P網貸平臺這一兩年確實發生了跑路問題,確實存在野蠻生長問題,也確實存在一些危及客戶資金安全,甚至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和非法集資的違法問題。但筆者認為,P2P網貸平臺不能真正代表互聯網金融,也不是真正的互聯網金融,只是把網下的民間借貸搬到網上而已。最大的好處是,借貸信息傳遞效率高了、對稱了,可獲得性強了。但其與線下民間借貸相比較,金融風險不僅沒有降低而且可能放大。
真正的互聯網金融不但能夠提高金融資源配置效率,最重要的是在金融行業核心的風險防范上比傳統金融優勢更大。這就要求互聯網金融必須是在互聯網新經濟基礎上,比如電商平臺上。借助大數據挖掘分析的優勢,與傳統金融相比較能夠深度挖掘金融交易對手的信用資源狀況、生產、庫存、流通、銷售、結算現金流、財務數據流的最真實的靜態動態情況,從而決定是否與金融交易對手發生金融交易。
互聯網新金融的最大優勢是能夠通過深度挖掘金融交易對手的信用資信狀況,將客戶的信用狀況作為寶貴財富挖掘出來,在此基礎上發生金融交易。中國在金融資源配置上最大的浪費是將金融交易對手的信用財富幾乎全部浪費掉了。把一切金融交易對手都預先假想為“失信之徒”,信用基礎徹底坍塌,一切金融交易變得異常復雜和效率極低。比如:無論是講信用還是不講信用的客戶貸款一律都需要擔保抵押,這就使得金融交易變得復雜。原因在于傳統金融機構沒有有效鑒別信用問題。互聯網金融的誕生徹底解決了這個問題。阿里小貸公司就是互聯網金融的標本和典范。
金融是高風險行業,主要來源于不講信用的違約風險。只要能夠快速甄別出金融交易對手的信用狀況,金融風險就會大大降低。互聯網金融能做到這一點,而傳統金融只能望塵莫及。把中國金融交易主體的信用財富挖掘出來,利用起來,這是互聯網金融劃時代的創新和貢獻。
筆者完全贊成對P2P網絡借貸平臺這個互聯網金融的假洋鬼子進行整頓和大力監管。必須堅持P2P網絡借貸平臺的中介性質,其不能搞資金池,自身不能擔保抵押。對于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和非法集資活動,司法部門應立即介入,堅決打擊,迅速查處。
總之,監管部門的監管重點,應該放在防范、整頓和監管P2P網絡借貸平臺上。絕不能讓P2P網絡借貸平臺這個假洋鬼子,毀了互聯網金融的好名聲,毀了其廣闊的發展前景。
余豐慧(知名財經金融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