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發布《中山市促進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發展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明確,在“十四五”期間,將在全市范圍內認定8個左右集群,以促進我市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提升中小企業產業集群專業化、特色化、集群化發展水平。
《辦法》所稱市級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以下簡稱集群),是指定位在鎮域區劃范圍內,以新發展理念為引領,以中小企業為主體,主導產業聚集、優勢特色突出、資源要素匯聚、協作網絡高效、治理服務完善,具有較強核心競爭力的中小企業產業集群。
《辦法》明確了集群培育的方向和措施。市鎮兩級工信部門將圍繞提升集群主導產業優勢、激發集群創新活力、推進集群數字化升級、加快集群綠色低碳轉型、深化集群開放合作、提升集群品牌效應、提升集群治理和服務能力、建設現代化產業體系等八個方面,增強中小企業核心競爭力、激發鎮街經濟活力、提升產業鏈供應鏈韌性和關鍵環節配套能力。
《辦法》指出,市級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認定工作原則上每年開展1次,申報工作由鎮街工信部門負責。申報的集群主導產業應為所在鎮街的支柱或特色產業,在細分領域內發展水平位居全市前列,并具備較高的品牌知名度。同時,《辦法》對集群的重點企業、占地面積、年均產值、研發經費、發明專利和數字化綠色化水平等方面提出了明確要求。
見習記者 李穎奇 通訊員 鄺堅
◆編輯:龍慧◆二審:陳吉春◆三審:周亞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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