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中山市司法局就貫徹實施新修訂的行政復議法工作舉行新聞發布會。市司法局副局長鐘勇健出席并介紹了中山市行政復議工作的最新進展和成效。
自2024年1月1日新修訂的行政復議法正式施行以來,中山市復議機關認真貫徹實施,充分發揮行政復議公正高效、便民為民的制度優勢,將其作為化解行政爭議的主渠道,推動行政復議工作邁上新臺階。一年來,中山市共收到復議案件申請2929宗,受理2900宗,收案數、受理率均創歷史新高。審結2715宗,同比增長64%,復議后進入訴訟案件540宗,行政復議階段實質化解率達81.6%,行政復議化解行政爭議主渠道作用不斷彰顯。
鐘勇健表示,中山市行政復議工作的顯著成效主要得益于三個“聚焦”。一是聚焦優化營商環境,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中山市復議機關加強調研培訓,推進理念轉變升級,提高依法行政意識。同時,積極拓寬行政復議受理渠道,開通行政復議“綠色通道”,推行復議申請“容缺受理、一次性告知、事后補正”等機制,降低群眾維權時間成本。此外,還開展行政復議護航企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行動,提升社會對行政復議的知曉度和認可度,有力推動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
二是聚焦強化監督效能,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中山市復議機關牢固樹立復議為民理念,積極推動工作觸角向案前、案后延伸,加大對違法或不當行政行為糾錯力度。建立完善主動聽取當事人意見、復議案件聽證機制,充分保障當事人的各項權利。優化監督方式,建立行政復議審查情況預通知糾錯制度和行政復議糾錯季度通報制度,對發現的個案和普遍性問題進行及時糾正和規范。今年以來,直接糾錯案件達51宗,行政復議決定履行率為100%,有效提升了行政執法水平。
三是聚焦爭議實質性化解,全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中山市復議機關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強化與人民調解、行政訴訟等銜接配合,形成實質性化解行政爭議制度合力。在全市各鎮街建立行政復議和人民調解對接工作站,實現八成以上行政爭議在復議階段得到實質性化解。同時,聯合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出臺《中山市行政爭議調解工作機制》,共同建立中山市行政爭議調解中心,推進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
接下來,中山市復議機關將持續落實便民惠企新舉措,不斷提升行政復議工作質效,充分延展行政復議制度功能,為推進依法行政、促進法治政府建設貢獻行政復議力量。
圖/廖嘉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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