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1月5日從中山市自然資源局獲悉,中山近日已發布首宗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公告,標志著我市深化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試點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果。
中山是全國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試點地區。從前,農村集體經營性用地大多只能通過集體自用方式利用,無法正常發揮市場流通的作用,又或者通過國家征收的方式,由政府征收后實施土地出讓。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以集體經濟組織作為土地出讓方,按程序進入統一的市場進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交易,進一步推動集體土地的交易更加合法化、規范化,增強了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的流通性,擴大了村集體的經濟收入,激活了農村土地資源,對推動城鄉融合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
為探索和指導具體項目落地,今年以來,市自然資源局結合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意愿,統籌編制了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供應計劃,納入擬入市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90.37畝,有力保障擬入市項目用地需求。另一方面在前期政策制定、到鎮街開展實地調研、與相關部門協商探討的基礎上,市自然資源局推出《中山市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工作指引》,進一步規范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交易規則以及服務監管體系,為推動具體項目落地提供操作指引。
記者了解到,中山首宗通過入市方式出讓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位于坦洲鎮聯一村,出讓面積為38635.7平方米(折合57.95畝),用途為商業用地,出讓起始總價為1.5億元,折合樓面地價1941元/平方米,出讓年限40年。
記者 李紅 通訊員 王華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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