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0月16日從中山市人社局了解到,日前,《中山市技工院校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正式印發,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國家和省有新規定的,按照新規定執行。《辦法》的出臺,標志著中山市技工院校的管理有了規范化、體系化的制度保障,為進一步提升技工教育質量、促進技能人才培養提供了堅實的政策支撐。
《辦法》主要內容包括正文15章89條及《中山市技工院校辦學水平評估辦法》《中山市技工院校辦學水平評估主要框架》兩個附件。其中,《辦法》介紹了制定的背景依據、適用范圍和主管部門工作職責,明確了基層黨組織的監督指導,以及技工院校的辦學宗旨、招生管理、學籍管理、資助管理、教學管理、教師管理、學生管理、就業管理、校企合作、對外交流等內容。
《中山市技工院校辦學水平評估辦法》共15條,明確從黨的建設、學校管理、教學質量、辦學保障和辦學效果五個方面對技工院校進行辦學水平評估,并對評估程序、評估方式、評估等次、結果運用等進行規定。
《中山市技工院校辦學水平評估主要框架》對黨的建設、學校管理、教學質量、辦學保障和辦學效果五個方面評估內容做細化規定,并對加分項、減分項評估內容作出規定。
目前,中山市技工教育已形成“1+5”辦學體系,即1所公辦技師學院和5所民辦技工學校。其中,中山市技師學院是國家級高技能人才培養基地、國家級重點技工院校,并于今年被認定為第一批廣東省高水平技師學院。
“技工教育快速發展的同時,也對技工院校管理工作提出了更大的挑戰。”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有關負責人表示,《辦法》的出臺,將進一步優化完善中山市技工院校管理工作,提高技工院校辦學質量水平,加快培養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為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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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江慎諾 通訊員 林葳
◆編輯:龍慧◆二審:陳吉春◆三審:周亞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