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中共中山市第十五屆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舉行。市司法局主要負責同志作表態發言。
市司法局將以市委十五屆四次全會的召開和實驗區建設為契機,推進法治中山、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深度學習借鑒、承接吸收周邊城市實驗區試點經驗,主動為實驗區建設提供堅實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進一步優化制度供給,破除政策制度障礙
一是堅持立法先行,為營商環境提供優質制度供給。針對在市場環境、政務環境、法治環境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堵點和難點問題,加快出臺《中山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并將“企業家日”納入立法內容。
二是加強制度保障,降低企業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續加強涉企行政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對不符合改革決策和上位法規定、有悖于平等保護原則、不利于民營經濟發展的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進行清理,統籌清理阻礙企業發展、法治化營商環境的“僵尸文件”。在目前專項清理出800余份的基礎上再清理。
三是精準監管執法,全面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推行“免強制清單”、涉企“綜合查一次”、非現場執法及“觀察期”“包容期”等新型監管舉措,積極推動包容審慎監管走深走實,助力中山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全面推廣應用行政執法“兩平臺”,確保每次執法都能在陽光下進行。
二、進一步增強法治軟實力,助力解決“攻堅戰”難題
一是全方位服務低效工業園改造。堅持以法治服務和保障重大改革的理念,找準改革探索和合法合規的平衡點,針對涉及“村鎮低效工業園改造升級”的文件,采取合法性審核提前介入、規范性文件制發全程指導,高效回應“工改”法律需求。組織“工改”律師法律服務團繼續到各街道召開低效工業園改造升級政策宣講會。全市公證機構繼續走訪市“工改”指揮部、各鎮街“工改”專班等部門,為更多“工改”項目簽約儀式等提供保全證據公證。
二是靠前服務污水治理攻堅戰。進一步梳理各領域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為我市未達標水體治理工作提供法治保障,以“四個提前”加快推進依法治水、科學治水、系統治水。運用好專家論證機制,充分發揮外聘高校知名專家學者作為法律顧問作用,對工作中涉及的重大疑難復雜法律問題充分征求法律專家意見。
三是妥善處置土地歷史遺留問題。主動謀劃破解土地瓶頸出路,為處理有關國資、問題樓盤、“斷頭路”、經聯社、征地補償等歷史遺留問題提供法律服務,評估法律風險,分析論證可操作的思路。積極跟進辦理市政府涉西區馬山“三舊”改造征收補償行政案件,以法治手段掃除影響重點建設項目的障礙。
三、進一步主動謀劃對接,全面學習法治深圳先進經驗
一是助力社會治理一體化建設。建立深中兩地人民調解聯動工作機制,加強跨地區溝通聯系和信息共享,組織協調兩地各類人民調解組織、村(社區)法律顧問等資源,共同參與涉兩地矛盾糾紛排查、預防和聯合調處工作,促進矛盾依法及時就地化解。
二是推動法律服務與產業深度融合發展。全面實施香港、澳門執業律師在中山執業管理工作,把港澳法律服務專業優勢與中山制造業、服務業等優勢結合起來,全面提升中山產業競爭力和法律服務水平。利用“灣區西岸(中山)經貿法律服務中心”,充分引入律師、公證、司法鑒定等法律服務資源,構建起商務、司法行政部門以及各行業協會商會有效聯動的法律服務模式,服務好中山本土企業和有意向到中山投資的海內外企業。
三是推動公共法律服務一體化建設。對標深圳,制定出臺《中山市公共法律服務促進和保障辦法》《中山市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劃(2022—2025年)》。開展法律援助申請“市域通辦”,制訂工作指引,方便兩地群眾就近申請法律援助。建立兩市協同核查機制,即公證書互查機制、公證機構間協助核實機制等。加強兩地行政復議申請指引,通過網上申請預約或電話咨詢的方式辦理,方便申請人異地獲取行政復議服務。
◆中山日報社編發中心
◆圖:記者 王云
◆編輯: 曾嘉慧
◆二審: 陳彥
◆三審: 向才志
◆素材來源:中山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