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網訊 4月28日,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布《關于進一步優化我市人才安居保障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內容顯示,凡持有大專以上(含大專)學歷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非中山戶籍人才,可在中山市范圍內購買1套新建商品住房。
根據《通知》要求,滿足購房條件的非中山戶籍人才,需持有大專以上(含大專)學歷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在中山市范圍內購買1套新建商品住房,房屋自網簽之日起2年內不得上市交易。另外,房貸政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記者采訪了解到,除了這次人社部門發布的人才安居保障新政,翠亨新區于去年4月26日出臺了人才購房相關政策,即《中山翠亨新區關于集聚人才創新發展的若干措施實施細則》。該細則內容顯示,對新區高層次人才在本市內購買不動產的,給予購房補助。如申請人已享受新區住房補貼或人才公寓保障,其實際所得購房補助需扣減住房補貼或人才公寓租金優惠后再按比例發放。購房補助分三年發放,第一年發放50%,第二年發放30%,第三年發放20%。購房補助最高可達600萬元。
何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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