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國際消費者權益日,中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南區分局(以下簡稱南區分局)發布了題為《車輛解押要交解押費?注意合同約定“包解押”!》的2022年一號消費警示。
眾所周知,以貸款、分期的方式購車,車主結清貸款后,需要拿著相關資料、憑證到車管所進行車輛解押。但部分車主反映,在要求4S店協助車輛解押時被收取了幾百元不等的解押費。近三年來,南區分局接到關于車輛解押費的消費投訴近20宗。
該消費警示提供了一個真實案例:車主王先生反映,其于南區某4S店購買一臺汽車,后續到商家處辦理車輛解除抵押時,對方強制要求收取代辦手續費300元,且不允許車主自己辦理。王先生表示收費不合理,遂就亂收費問題投訴至南區市場監管分局。南區分局工作人員前往涉訴企業進行檢查,發現企業在店內公示了車輛解押服務的收費標準,且暫未發現有亂收費行為。涉訴企業稱有口頭告知車主協助辦理要交服務費用,如果不需要協助可以不支付,自己辦理。目前,企業已經提供了相應的服務,不同意退款。最終因雙方未能達成一致意見,終止調解。
針對近年來車輛解押費投訴較多的情況,南區分局提醒廣大消費者:
1、需要車主承擔的費用,應當在最初的貸款合同、抵押合同里明確約定。車主一開始簽訂貸款合同、抵押合同時,應仔細留意有無條款約定相關費用由誰承擔,主動詢問4S店工作人員還清貸款后相關的手續由誰負責、如何辦理、是否收費等。
2、車主可以主動與4S店協商約定在貸款還清后由4S店免費協助車主辦理解押手續,協商一致的結果應以書面形式留存。
3、未經合同約定,4S店要求車主支付解押費否則不予協助辦理解押手續,屬于侵犯車主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公平交易權的行為。若遇到車輛解押強制收取費用的情況,應當詢問4S店收費的依據,要求對方出具收據并保留相關證據。如覺得收費不合理,可以打消費者投訴熱線進行投訴。
4、車主也可以要求4S店提供相關資料,自行前往車管所辦理解押手續。
◆中山日報社編發中心
◆文+/記者 譚華健 通訊員 陳文渠
◆編輯: 曾嘉慧
◆二審: 朱暉
◆三審: 吳森林
◆素材來源:中山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