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公安機關對中山市三角鎮一家賓館作出責令停業整頓并罰款人民幣10000元的處罰。這是怎么回事呢?一起來了解一下。
中山市第二市區人民檢察院在辦理何某某強奸案中發現,中山市三角鎮一家賓館違規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且未依法登記入住人員身份信息、未詢問未成年人與同住人員關系,后該名未成年人在該賓館遭受不法分子性侵。
2021年11月,檢察機關將上述線索通報公安機關。同年12月,公安機關依據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一百二十二條的規定,對涉案賓館作出責令停業整頓十五日并罰款人民幣一萬元的處罰。
2020年以來,全市檢察機關辦理的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27%發生在旅館、賓館、酒店、公寓、日租房等住宿經營場所。
住宿經營者不依法登記入住人員身份信息、不詢問未成年人與同住人員的身份關系、發現可疑情況不報告等做法,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的相關規定,也一定程度助長了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依法應當予以處罰。
為進一步加強預防和打擊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中山市檢察機關從2021年11月起,開展為期8個月的“守好賓館護‘未’門”專項法律監督活動,進一步規范住宿經營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行為。
為督促作為執法主體的公安機關及時、全面、規范執法,中山市人民檢察院向公安機關發出檢察建議,建議落實對違法住宿經營者的行政處罰、加強對住宿經營場所的日常巡查和整治等。
中山公安機關高度重視檢察建議,并結合實際采取多項措施,進一步加大對違法主體的懲處力度,與檢察機關共同守好賓館護“未”門。
近期,中山市檢察機關聯合公安機關開展針對住宿經營場所的專項整治行動。截至2022年1月中旬,實地抽查了20個鎮街53家住宿經營場所。通過查閱旅業系統、前臺登記臺賬和詢問服務人員等方式,檢查有無落實接待未成年人特殊規定。同時,通過現場宣講未成年人保護法有關規定、播放公益宣傳短片、張貼宣傳海報等,提高住宿經營者及其從業人員守法、規范經營的意識。
▲中山市檢察機關聯合公安機關實地抽查住宿經營場所。
其中,第一市區人民檢察院在此次聯合行動中發現1條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線索,目前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最后,檢察機關倡議廣大住宿經營者加強未成年人住宿登記管理,呼吁市民一旦發現未成年人入住賓館的可疑情形,立即報警!
您的一個報警電話,可能挽救的是一個家庭的幸福生活和一個孩子的美麗人生!
◆中山日報社編發中心
◆編輯: 曾嘉慧
◆二審: 魏靜文
◆三審: 程明盛
◆素材來源:中山檢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