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欄語]
傳承中華文化,藝術為民而歌。
他們,默默耕耘在各自的藝術天地,抒發著對這片土地的摯愛;他們,豐富了我們的精神生活,為中山文化藝術事業發展做出卓越貢獻。
作為中山民間文藝全媒體報道項目的重要呈現之一,由即日起,中山日報社推出“走近中山文藝名家”系列,為你講述他們的動人故事,以此擴大中山文化影響力,助力中山建設“粵港澳大灣區人文地標城市和文化引領型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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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美協副主席關山月為他作品集題詞:“雪泥鴻爪”;林墉比喻他為“村野蒼蒼燦爛的梅株”;郭紹剛、楊之光等稱他的“詩書畫印”皆“四絕”。
而他潛心藝術,不求聞達,直到78歲,才迎來其一生中第一個個展。
他是中山著名文化“掃地僧”余菊庵。
[↑↑↑點擊視頻]余菊庵的藝術人生
2021年,《中山當代文藝名家(第一輯)》由廣東人民出版社出版。其中有關余菊庵的傳記由余菊庵的學生、嶺南書畫院副院長、嶺南印社副社長盧德銘主編。該書通過親朋好友的回憶和藝術名家的評述,為我們還原了余菊庵的藝術人生。
丨默默不求時輩譽丨
余菊庵,名潛,又號“海棠花館主”,1907年生于廣東省中山市。早在20世紀30年代,書法家沈演公便評價其書法“沉雄蒼健,非時輩所及”。當代著名美術理論家劉綱紀、華夏與余菊庵素昧平生,偶見他的作品,亦大為贊嘆。其中華夏更是輾轉托人代求其作品收藏。
余菊庵書法作品。
其實,余菊庵的大半生都是在清貧中度過。他在篆刻、書法、繪畫、詩詞方面造詣深厚,既為生計,亦為自娛。早年的他以刻印章、賣字畫為生,收入微薄,生活拮據,每日只吃一餐。可只要有些收入,他便將其投入到字畫收藏中,為此,他甚至賣掉了自己在沙溪鎮的祖屋。

年輕時代的余菊庵。
關于余菊庵對藝術的癡迷,其孫侄女黃小蜂回憶,在她孩童時期,舅公總是整日在家寫字畫畫,到了吃飯時間,家人叫喚,他才走出房門。吃完飯后,他又回屋繼續創作。正是這種苦行僧式的藝術修煉,造就了他的藝術成就。
然而,余菊庵一向深居簡出,淡泊名利。戰爭時代,他飽嘗了個人命運的顛沛流離;清貧歲月,他與家人聚少離多;創作路上,雖然長期以來不為人識,他始終堅守著藝術的純粹。“ 前賢作畫志終身,耐得辛勤耐得貧。默默不求時輩譽,飄飄風格出人群。”這首《論畫絕句示門生八首之一》,是他對學生的循循善誘,同樣也是其個人的自勉。

丨待人真誠,嚴于律己丨
1985年,78歲的余菊庵迎來其一生中第一個個展——新成立不久的中山市博物館內,《余菊庵書畫作品展》吸引眾多藝術名家前來參觀。他被藝術界公認為藝壇上繼陳子莊黃秋園之后,又一位在中國傳統藝術路上達到“詩、書、畫、印”“四絕”境界的藝術家。

余菊庵《陸放翁詩意圖》。
即使如此,余菊庵仍自謙“花鳥畫的應物象形、隨類賦彩很重要,但我還欠缺這種功夫”。
余菊庵認為藝術“中西各臻妙,畫理可同參”,這體現了他在藝術認識方面的寬廣和入微。余菊庵的字看似不經意,卻又高古奇逸,他特別注重詩書畫印的相融互濟。

余菊庵作品。
在中山,余菊庵的學生很多,人們尊稱他為“余公”。他對學生的要求是“人品夠,藝品夠”。這也是他對自己的要求。
現為中山市書法家協會、市美術家協會顧問的李君田,在其15歲時曾跟隨余菊庵學習書法。他表示,余菊庵的書法,熔鑄諸家,自成一格,真草篆隸,各得其秒。余菊庵去世后,李君田在中山南區恒美開設了“余菊庵四絕館”,一是表示對余菊庵藝術成就的崇敬,二是完成自己感恩老師的心愿。

余菊庵作品。
義女李敏玲對余菊庵更是感激不盡。上世紀九十年代,李敏玲得了重病,幾個月不省人事,是余菊庵籌錢十幾萬為她治病,把她從鬼門關救了回來。原是鄰居的何艷萍,后也成為其學生。一次,老人在新春佳節之際竟特意上樓去給何艷萍拜年。耄耋之人給小輩拜年,讓何艷萍受寵若驚,她感嘆:“余菊庵為人非常隨和。”
余菊庵在家中作畫。
余菊庵的學生路荊珍藏了老師當年的多幅作品和照片。“余公最讓我敬佩的是,他不慕名利,常懷一顆安貧樂道之心,潛心追求藝術,待人真誠,嚴于律己。作為學生,我追隨他四十多年,他一直影響著我,為我做人做事樹立了一個榜樣。”為弘揚余菊庵的藝術,路荊自費為余菊庵出版了多本作品集,并將多幅余菊庵精品之作捐給了中山市博物館和市檔案館。“希望讓更多人能看到余公的作品,研究他的藝術。”


郭紹綱當年創作的余菊庵畫像。
1999年6月29日,余菊庵在中山市石岐駕鶴仙去。時逢22年的今天,在親朋好友的點滴回憶中,在余菊庵蒼古的藝術天地間,我們依然可以感受到藝術家對生命、對藝術赤誠滾燙的初心。
◆出品:中共中山市委宣傳部 中山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
◆制作:中山日報社 中山+
◆總監制:伍學標
◆監制:徐小江 程明盛
◆策劃、統籌/陳浩勤 廖薇
◆編導/廖薇 鄭建玲 陳家杰
◆視頻攝制/ 陳家杰
◆文+,視頻腳本/ 廖薇 鄭建玲
◆配音/米朵
◆資料圖片/盧德銘、路荊、中山出版
◆背景音樂:《竹林七弦》(龔一演繹)《梧葉舞秋風》(陳熙珵演繹)
◆編輯:廖薇
◆二審:曾淑花
◆三審:張鵬
◆終審:徐小江
◆素材來源:中山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