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城市的發展,越來越多的建筑工地出現在城市的各個角落。這些工地往往都要聘請大量工人進行施工。不論長期還是短期,部分的建筑工人并沒有與工地簽署勞動合同,這也意味著他們如果在工地受傷,將無法得到工傷保險的保障。
7月10日,全省工傷保險集中宣傳現場咨詢日活動走進石岐區華發廣場建筑工地,市人社局相關工作人員向建筑工人宣講中山的工傷保險、工傷認定相關政策以及職業病預防等知識。

在2015年,中山出臺了《中山市建筑業工傷保險工作實施細則》,明確要求從2015年10月1日起,在我市承建建設工程的建筑業企業的施工作業人員都必須參加工傷保險。在市人社局登記以項目參保的工程,僅需以建設項目工程合同總造價的1‰一次性繳納本項目工傷保險費。也就是說,只要所在的工地以項目形式參保,工人只須證明自己在工地工作,沒了勞動合同也可申請工傷,獲得相應的工傷賠償。
“開展此次活動的目的意在加強建筑工人自身安全意識,讓他們了解參保對維護自身權益的重要性。”市人社局工傷保險與勞動能力鑒定科副科長梁翠芬表示,對于參保建筑項目而言,符合規定的工傷醫療(康復)費用,全額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未參加工傷保險的建設項目,建設項目從業人員發生工傷事故,由依法應承擔工傷保險責任的用工單位承擔工傷保險待遇。據介紹,為了配合疫情需要和社會經濟的發展,目前我市已全面實現工傷保險網上申報及網上登記,極大地提高了辦事效率,加大了建筑施工企業對參加工傷保險的認可度。

數據統計顯示,自2015年起,我市工傷保險項目參保人數逐年增加。截至今年6月,我市工傷保險參保人數約163萬人,建筑業按項目參保率90%以上。2019年全市工傷認定約16000宗,其中按建筑業項目參保工傷認定約1000宗,工傷待遇支付約4700多萬元。
◆中山日報報業集團新媒體中心
◆文+/記者 何淼 實習生 吳雨謙 通訊員 李思宇
◆圖+2,視頻+/記者 繆曉劍
◆視頻后期/ 馮明旻
◆編輯:袁鳳云
◆二審:張鵬
◆三審:魏禮軍
◆素材來源:中山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