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生產、銷售、儲存煙花爆竹是指單位或個人未經國家許可從事生產、銷售、儲存煙花爆竹的行為。無依法批準的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或零售經營者,在轄區范圍內所有的煙花爆竹生產、銷售經營、儲存行為均屬于非法行為。
近日,港口鎮公安、應急、消防和綜合執法等多部門對轄區一鐵皮棚進行檢查過程中,發現大量煙花儲存于該場所內。經清點,該鐵皮棚內非法存儲的各類煙花爆竹市場價值約17萬元,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嚴重威脅周邊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為確保該批煙花爆竹得到安全妥善處置,徹底消除居民區的消防安全隱患,相關工作人員立即分批次將全部煙花爆竹全部轉移至指定存放地點并進行集中銷毀,同時公安部門對違法行為人進行控制。
消防部門提醒:非法儲存煙花爆竹窩點一般位于民宅或者廢棄廠房內,周圍環境、人員等較為復雜。若大量煙花爆竹堆放在狹小空間里,就好比是放著一顆隨時都會爆炸的“定時炸彈”,具有極大的安全隱患,對周邊的居民構成極大的威脅。一旦遇到火星的話,將產生極其嚴重的后果。
通訊員:周子藝
◆編輯:龍慧◆二審:陳吉春◆三審:周亞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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