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頭一物業服務公司因未按照規定落實消防控制室值班,被消防部門依法處以罰款人民幣肆仟伍佰元整的行政處罰。
前期,南頭消防救援大隊監督員在對某小區進行消防監督檢查時,發現該單位所在建筑為高層公共建筑,檢查發現小區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員未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消防行業特有工種執業資格證書,該行為違反了《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二十六條第一款之規定,消防部門根據《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四十七條第一款第四項之規定,給予物業服務公司罰款人民幣肆仟伍佰元整的行政處罰。
消防部門提醒,各企業、單位、場所負責人能夠引以為戒,嚴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規,履行消防安全責任,保障生命財產安全。
◆編輯:吳玉珍◆二審:陳吉春◆三審:周亞平
責任編輯:吳玉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