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南頭消防救援大隊對一起因過失引起火災的一名當事人進行立案處罰。
事件回顧:南頭消防救援大隊接到警情,一公司噴涂車間起火,著火物為生產車間固化爐保溫棉,著火面積約1平方米,燒損部分噴涂設備,所幸火災無造成人員傷亡。
經過現場調查,起火原因為工人楊某某在修補噴涂車間內東側的烤箱時點焊產生火花引燃烤箱內保溫材料造成火災。在完成一系列調查取證后,消防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給予楊某某立案處罰。
消防部門提醒,日常生產生活中誘發火災的因素很多,任何一個小小的過失都極有可能釀成大禍。因過失引起火災的行為人,根據情節和后果的不同也要依法承擔相應的刑事、行政和民事法侓責任,廣大群眾應提高消防意識,注意用火用電安全,學習使用消防器材,提高撲滅初期火災能力及火災逃生的能力,火勢較大、火情無法控制時要及時撥打119火警電話。
通訊員:吳道聰
◆編輯:龍慧◆二審:陳吉春◆三審:周亞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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