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力推進消防安全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切實預防和遏制火災事故的發生,近日,南頭消防救援大隊防火監督員開展檢查時,發現同濟東路某倉庫安全出口數量設置不足,不具備安全疏散條件。
該倉庫位于建筑首層,使用面積1000平方米,作為紙皮倉庫使用,場所內只設置1個安全出口,現場不具備安全疏散條件,存在安全出口數量不足的火災隱患。南頭消防救援大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五十四條和《消防監督檢查規定》第二十二條的規定依法對該場所進行臨時查封。
下一步,南頭消防救援支隊將繼續加大監督執法力度,嚴厲打擊各類消防安全違法行為,為轄區創造一個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通訊員:胡斯然
◆編輯:龍慧◆二審:陳吉春◆三審:周亞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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