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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市約450名退役士兵陸續回中山。據了解,這批退役士兵主要是2010年冬季入伍的,我市將按照新《退役士兵安置條例》對這批退役士兵進行妥善安置。 根據新的《退役士兵安置條例》,2012年退役金標準為士兵服現役每滿一年,發給4500元。 新條例對從事個體經營的退役士兵,將減免相關的稅收,而且扶持小額貸款,給予微利項目的財政貼息,免收有關行政事業性的收費。將原來對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進行短期職業培訓,調整為讓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享受免試進入中等職業教育學習,如果報考高等教育學校可以享受加分的優惠;對于原來在校大學生士兵退役之后保留一年學籍,現在擴展為退役之后兩年之內允許復學,并且享受調整專業、減免學費、代償助學貸款,免修公共體育和軍事課程的優惠以及軍官人選選拔的時候,也會優先錄取。 新條例還規定,軍隊的軍人保險管理部門與地方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退役士兵辦理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今年到中山報到的退役士兵都可憑本人身份證、退伍證、農業銀行儲蓄卡和遷入入籍介紹信到戶籍所在地社保部門辦理社保關系轉入手續。 |
發布日期:2012年12月04日通訊員 程倩敏 記者 陸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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