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公證協會、市司法鑒定協會與市法律援助處聯合簽署合作框架協議。三方將圍繞文書查證、業務合作、導辦指引及工作銜接等方面建立常態化協作機制,推動資源深度融合,進一步提升公共法律服務整體效能。
根據協議,三方將搭建“即時溝通+業務互訓”互幫互助平臺。
在即時溝通方面,公證人員在辦理業務中如遇筆跡、印章印文及當事人精神狀態等疑點,可向司法鑒定機構咨詢,獲取初步分析意見作為辦證參考;司法鑒定機構在辦案中遇到相關法律問題,可向法律援助律師或公證人員進行法律咨詢。同時,三方開通文書查證綠色通道,由各公證處、司法鑒定機構和市法律援助處指派專人,通過電話、微信等方式即時響應,快速核驗文書真實性。
在服務合作方面,針對法醫精神病鑒定(民事類行為能力鑒定)和法醫物證鑒定(親子關系鑒定)兩類案件,當法律援助律師或公證人員認為當事人有必要進行相關鑒定且當事人及其近親屬同意時,可為當事人提供省內相關鑒定機構信息,并與本市鑒定機構聯動開通綠色通道。在交通事故、工傷賠償類案件中,當事人如需同時申請法律援助、辦理相關公證或申請法醫臨床鑒定,公證處、司法鑒定機構及法律援助處之間將互相提供市內相關機構信息,進行導辦指引。環境損害類案件中的委托書公證、保全證據公證與環境損害鑒定之間,也將實現同樣的導辦服務。
協議還建立了“法律援助+公證+司法鑒定”工作銜接機制。對獲得法律援助決定的受援人,由法律援助處向公證處、司法鑒定機構提出減免申請,公證處、司法鑒定機構不再重復核定受援資格,依法對受援人承擔的公證費、鑒定費予以減收或免收。通過優化業務協同流程,為受援人獲得必要的公證、司法鑒定服務提供“一站式”便利。此外,三方將發揮各自專業優勢,開展雙向培訓,通過知識共享提升跨領域協作能力。
此次合作打破了公證、司法鑒定與法律援助之間的行業壁壘,通過資源共享、程序銜接,推動實現“信息多跑路、群眾少跑腿”。下一步,市司法局將持續加強對三方的業務指導與統籌協調,推動協議內容落地見效,引導三大領域深度融合、協同發展,打造資源集聚、服務集成、效能集約的現代公共法律服務新高地。
編輯 曾淑花? 二審 韋多加? ?三審 陳浩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