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中山市大涌鎮發生一起
摩托車與小客車相撞的交通事故。
原本只是一宗普通的交通事故,
卻因肇事司機及其工友的
一波“神操作”,
最終導致三人被拘留。
究竟怎么回事?
3月13日22時許,王某無證駕駛摩托車行至大涌鎮德政路與中新路信號燈路口時,與一輛小客車發生碰撞。大涌交警到達現場后,發現肇事的摩托車駕駛人王某涉嫌酒后駕車,現場檢測結果顯示呼氣酒精含量達184mg/100ml,民警隨后將王某帶往醫院抽血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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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被帶回大隊開展調查期間,辦案民警接到現場勘查民警的電話,稱王某駕駛的摩托車不見了。辦案民警于是詢問王某車輛去向,并確認是王某的手下員工范某駕車離開了現場。民警隨即要求王某通知廠內員工將車輛帶到大隊配合調查。
原來,事故發生后,王某電話告知廠內員工自己撞車的情況,包某、潘某、范某等人隨后來到現場,并由范某偷偷開走了王某的肇事摩托車。
包某、潘某認為王某的摩托車比較新,“很可能拿不回來了”,于是將王某的車牌與潘某的舊摩托車號牌互換,企圖用舊車冒充肇事車輛蒙混過關。
隨后,包某駕駛已換牌的摩托車搭載潘某前往大涌交警大隊,打算“配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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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在調查中很快發現端倪,并識破了他們的伎倆。更令人驚訝的是,這三人此前均有無證駕駛違法行為未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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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曾因無證、酒后駕駛被大涌交警查獲,但一直未接受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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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某、潘某:也分別有無證駕駛記錄未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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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凌晨,警方依法對三人作出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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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因涉嫌醉酒駕駛被刑事拘留,此外還將接受之前無證、酒后駕車等違法行為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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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某、潘某:因無證駕駛及阻礙執行職務,兩項違法合并執行行政拘留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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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某:因擅自開走肇事車輛,被處以警告處罰。
3月15日,司法檢驗結果顯示王某血液酒精含量達193.1mg/100ml,確認王某屬于醉酒駕車,依法將被處拘役及罰金,且五年內不得申領機動車駕駛證。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處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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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機動車上路
需取得相應準駕車型的駕駛證,
任何時候喝酒后
不得駕駛機動車上路。
如在駕車途中
不慎發生交通事故,
任何人都不得弄虛作假,
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
依法執行職務。
編輯? 張英? 二審? 黃廉捷? 三審? 查九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