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8月26日從市不動產登記中心獲悉,為貫徹落實民法典關于居住權的相關規定,滿足廣大人民群眾對居住權登記的需求,保障居住權人合法權益,我市已正式開展居住權登記。
根據規定,全市范圍內已辦理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首次登記,且用途登記為“住宅”的房屋,符合下列情形的,當事人可以申請居住權登記:(一)近親屬間無償設立居住權的合同或有居住權約定條款的夫妻離婚協議、子女撫養協議;(二)遺囑;(三)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書。通過協議設立居住權辦理首次登記,可選擇全流程網辦或線下辦理。通過遺囑或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書設立居住權辦理首次登記,需前往中山市政務服務中心辦理。
線上辦理可登錄中山市不動產登記網上“一窗辦事”平臺。線下辦理,當事人需攜帶設立居住權的申請材料,前往中山市政務服務中心B56-B62號窗口辦理居住權首次登記業務。業務辦結后,居住權人或領證人可前往導辦臺領取不動產登記證明。
編輯 何淼 二審 朱暉 三審 林志強
記者 李紅 通訊員 周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