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減輕企業在員工產假期間的經濟負擔,消除就業歧視?3月26日上午,市政協十三屆四次會議“委員通道”上,市政協委員、廣東漢普人力資源有限公司人力外包事業部總經理溫彩蓉提出,要優化生育保險政策,保障女性的就業權益,從而提高女性的生育意愿,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和可持續發展。
為應對低生育率帶來的挑戰,近年來政府出臺了一系列優惠政策,保障女性職工的合法權益,鼓勵生育。“但在實際執行過程中,出現了一些值得關注的情況。”溫彩蓉指出,一方面,企業需繼續支付員工休產假期間的工資,并繳納社會保險;另一方面還要負擔頂替休產假員工工作的人員的相關費用,兩項費用合計約60000元。企業聘用多個育齡女性的成本非常大,因此許多企業在招聘時傾向于選擇男性或已婚已育女性,女性可選擇的就業機會大大減少,更因擔心生育后職業發展受影響,生育意愿下降,進一步降低了整體生育率。
▲來源:中山廣播電視臺
對此,溫彩蓉表示,應加大生育保險比例,包括提高生育保險覆蓋面,即產假員工的所有生育津貼均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適當提高生育保險的繳費比例,確保有足夠的資金支持生育保險的運行。將靈活就業人員、新就業形態人員等群體逐漸納入生育保險體系,以確保更多勞動者能夠享受到生育保險帶來的保障。提高生育津貼標準,確保女性職工在休產假期間的收入穩定。提供生育醫療補助,增加生育醫療費用的報銷比例,減輕家庭的經濟負擔。
溫彩蓉還提出了建立優化費用分擔機制,社保基金給予專項補助。對支付休產假員工工資的企業給予一定比例的補助,減輕企業負擔。同時,對積極招聘和保留育齡女性的企業給予稅收優惠,可參考退伍軍人或是貧困人員的相關條例,也可考慮設置一些適用會計賬目抵扣項目,激勵企業主動承擔社會責任。
此外,溫彩蓉認為,應加強對企業招聘和用工過程中的監管,嚴厲打擊就業歧視行為,確保女性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同時,通過多種渠道宣傳國家的生育政策和相關法律法規,提高社會對女性就業權益的認識和支持。
為了給育齡女性提供更多的就業選擇,溫彩蓉還建議鼓勵企業采用靈活就業制度,如彈性工作時間、遠程辦公等;政府和社會應提供更多的育兒支持服務,如嬰幼兒照護中心、親子活動等,減輕家庭的育兒壓力。
編輯 陳家浩? 二審 周振捷? 三審 陳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