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山發布”微信公眾號消息,有網友提問:“元旦節,中山城區的煙花燃放是怎么規定和管理?”,該提問已得到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隊回復,具體如下:
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中山市人民政府于2020年印發《中山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該規定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該規定明確了我市煙花爆竹禁限放政策,明確了本市火炬開發區、翠亨新區、石岐街道、東區街道、西區街道、南區街道、五桂山街道、港口鎮為禁放區域;其他鎮為限放區域。限放區域允許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為:(一)農歷除夕、正月初一至初七(每日全天);(二)元宵節當日、清明節假期、端午節當日、中秋節當日、重陽節當日、冬至當日(每日上午九時至二十時)。更多詳情可查看該規定。
編輯 陳家浩? 二審 韋多加? 三審 蘇小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