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記者從中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獲悉,中山市政府印發的《中山市集體用餐、供餐單位負責人陪餐辦法》(以下簡稱《陪餐辦法》)將于2025年1月15日起實施,要求集體用餐單位、供餐單位成立由主要負責人為組長的陪餐小組,制定陪餐計劃。此前,《中山市集體用餐、供餐單位負責人陪餐辦法》三年“試用期”已滿,不僅加強了對集體用餐單位的監管,更在保障食品安全、促進營養均衡、反食品浪費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陪餐辦法》適用于全市養老機構、社會福利機構、醫療機構、工廠企業、建筑工地、托幼機構、校外托管培訓機構、職業教育院校、高校等單位食堂和供餐單位。《陪餐辦法》要求集體用餐單位陪餐小組實行輪值陪餐,每餐次至少安排一名人員陪餐;供餐單位每周安排陪餐人員到其服務的所有集體用餐單位陪餐。《陪餐辦法》規定,集體用餐、供餐單位有執行陪餐檢查和應急處置等職責;陪餐人員在陪餐過程中的工作職責,并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和屬地管理的原則;行政主管部門和各鎮街政府的監督管理職責。
據了解,《陪餐辦法》的制定源于中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集體用餐食品安全的有力探索。2021年,為解決集體用餐人群的食品安全問題,中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362名黨員干部開展“民天衛士”行動,首創“突擊檢查+自費陪餐”工作機制,深入到全市集體單位開展全覆蓋陪餐檢查,全方位了解轄區集體用餐單位食品安全狀況和營養健康水平,探索解決集中用餐人群餐食質量安全問題的方法。
經試行,《陪餐辦法》已廣泛覆蓋到集體用餐單位,這些單位在陪餐辦法的推動下,陪餐負責人能夠在就餐過程中及時發現食品安全隱患,督促整改,有效降低了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風險。三年來,中山市均未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形勢總體平穩。
編輯 譚華健? ?二審 黃廉捷? ?三審 向才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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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徐世球 通訊員 鐘世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