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城中村改造征收補償實施意見》解讀視頻
記者10月12日從中山市自然資源局獲悉,《中山市城中村改造征收補償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已于2024年9月30日起實施。《意見》從適用范圍、職責分工、基本原則、補償內容與標準、工作流程、其他事項六個方面對城中村改造征收補償作出具體規定。

適用全面改造
和混合改造項目
2023年7月,國家出臺城中村改造新政策,要求積極穩步推進實施城中村改造;2024年年初,我市納入國家城中村改造政策支持城市范圍。為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決策部署,助力“百千萬工程”高質量發展,我市制定出臺《中山市城中村改造征收補償實施意見》。
《意見》共六條,分別從適用范圍、職責分工、基本原則、補償內容與標準、工作流程、其他事項六個方面對城中村改造征收補償作出具體規定。
適用范圍方面,明確適用于采用拆除新建(全面改造)或拆整結合(混合改造)實施方式的城中村改造項目。
職責分工方面,明確了市自然資源局、鎮街、土地整備主體和其他有關部門、村(居)民委員會等組織的職責。
基本原則方面,明確依法征收補償、物業補償為主、嚴格規范評估和先簽訂協議后搬遷四條原則。其中,明確村(居)民住宅房屋原則以安置房(商品住房)按照等價值原則進行補償。
補償內容與標準方面,明確了集體土地房屋(住宅、非住宅)、國有土地上房屋(住宅、非住宅)、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以及其他地上附著物、特殊建(構)筑物及管線遷改補償等內容和相應標準。
工作流程方面,區分集體土地征收補償、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三類,明確了依法實施的工作流程及相應依法申請執行的情形。
《意見》還明確了涉及爭議、評估機構選定、結果復核等事項;明確了有關地上附著物補償的規定;明確了價差補助核算方式;明確了拆補比不足項目平均值的住宅房屋處理方式;明確了鎮街集體審定征收補償具體方案后實施;對“室內裝修裝飾”“建安成本價”“拆補比”等進行名詞解釋。
鼓勵選擇物業補償
扶持村集體經濟發展
《意見》著重傾斜支持和鼓勵選擇物業(房屋)補償。結合國家政策要求,《意見》設定差別化的獎勵標準和補助條款,對選擇物業補償的予以傾斜性支持;明確村(居)民住宅房屋原則上以安置房(商品住房)按照等價值原則進行補償;明確安置住房原則上采用國有出讓用地實施建設,并以成品住宅(全裝修)交付;同時,鼓勵村集體將征地留用地及現狀工業廠房等集體物業,調換成改造項目新規劃建設的經營性物業。
市自然資源局相關負責人解釋,如果村(居)民自行購買房地產市場上的商品住房作安置房的,可以視為選擇物業補償處理,不用等到改造項目的安置房建成,村(居)民置換新居(房)即時可實現。目前,市自然資源局已組織制定相關操作細則指引,正在征求意見,預計本月內出臺實施。
《意見》特別制定扶持村集體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意見》明確對歷史原因未辦理不動產登記且未認定為違法建筑的村集體非住宅房屋,支持鎮街按照村集體經濟收益不降低、長遠有保障的原則,對村集體給予扶持;相較其他公益性項目增加村集體非住宅房屋的臨時安置費補償內容;設定專門的限期搬遷獎勵等。
《意見》重點保障村(居)民生活條件改善的政策措施。《意見》明確對集體土地上的住宅房屋,賦予鎮街“一村一策”的政策措施;選擇物業補償的,獨立占地(未分攤土地使用權)的住宅房屋“拆補比”不足整個項目平均值的,可按照項目平均值補足;可給予一定的物業管理費和安置小區車位購置補助;對低保、特困、低保邊緣、支出型等困難家庭設定專門補助措施等。
市自然資源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意見》的出臺將使我市城中村改造征收補償標準與內容有據可依,依法保護相關人合法權益,拒絕不正當訴求,規范補償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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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張英 二審? 王欣琳 三審? 吳森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