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7月23日從中山市民政局獲悉,《中山市困難家庭住房改造補助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已于近日印發,自2024年8月1日起實施。《實施辦法》進一步擴大困難家庭補助的覆蓋群體,完善了審核認定條件和改造條件,適度調整了住房改造補助面積,優化完善了項目實施和資金撥付流程等,讓中山困難家庭救助政策更加有溫度、有力度。

擴大了困難家庭補助覆蓋群體
《實施辦法》共9章37條,明確了住房改造部門的工作職責、補助對象、改造方式、資金來源、補助標準、項目實施和管理、資金撥付程序和管理等方面的內容。
《實施辦法》明確,經本市民政部門認定的低保家庭、分散供養特困人員、低保邊緣家庭、支出型困難家庭可申請住房改造。上述四類困難家庭中失能失智無法提出申請的特殊人員,由村(居)幫助其提出住房改造申請。申請該補助的困難家庭住房狀況須符合下列情況之一:
一是困難家庭唯一住房經第三方專業機構鑒定為B級房屋或C、D級危房。
二是困難家庭無自有住房,但名下有土地,且持有國家或集體土地使用權證。若困難家庭成員對其他住房享有繼承權,且長期居住的,根據房屋鑒定結果對該住房實施改造。
三是困難家庭的唯一住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15㎡(1人戶低于20㎡)。困難家庭唯一住房情況,由鎮街民政部門統一向自然資源部門、申請家庭戶籍所在村(居)進行查詢核驗。
在補助對象方面,對比原住房改造政策,《實施辦法》將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和支出型困難家庭也納入了救助補助范圍;進一步完善了“家庭唯一”“無房”等方面的審核認定條件,還明確了困難家庭對其他住房享受繼承權的認定方式。
《實施辦法》明確了4種情形是不納入改造范圍的:
一是困難家庭成員名下的居住用途不動產總計超過1棟(套)。?
二是已實施過新建或拆舊重建住房改造的困難家庭(由于小型自然災害等原因再次變成危房,且未納入因災倒損農房恢復重建補助范圍的除外)。
三是鎮街政府或村集體已妥善安置,或已集中供養的困難對象。
四是其他按法律、法規規定不能享受政府扶持政策的困難家庭。

住房改造兼顧“無障礙”“適老化”需求
《實施辦法》明確了困難家庭住房改造方式有維修加固、拆舊重建(空地新建)2種方式,鎮街可根據困難家庭房屋的實際情況實施住房改造。其中要求——
對B級房屋進行維修加固處理;
對C級危房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改造;
對D級危房按要求申報拆舊重建。
同時規定,對“經鑒定為C級危房,困難家庭無意愿拆舊重建或維修加固的”和“經鑒定為D級危房,或困難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15㎡(1人戶低于20㎡)的,但因無土地使用權證,或因控規、河岸線退讓限制等原因導致不能報建的”兩種情況,鎮街應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優先通過閑置農房安置、租賃安置、公租房、集中供養、親屬贍養等方式轉移安置住房困難家庭,或通過社會力量、慈善等方式對困難家庭進行住房解困幫扶。
《實施辦法》還適度調整了住房改造補助面積。將原住房改造政策中的“4人家庭及以上”細化為“4人家庭”和“5人家庭及以上”兩類補助家庭類別。即——
1人家庭,建房補助面積標準為35㎡;
2人家庭,建房補助面積標準為45㎡;
3人家庭,建房補助面積標準為55㎡;
4人家庭,建房補助面積標準為65㎡;
5人家庭及以上,建房補助面積標準為75㎡。
其中,1-2人家庭自籌資金加建面積人均不超過15㎡。3人及以上家庭自籌資金加建面積不超過45㎡。
《實施辦法》同時增加了“新建房屋可預留擴建接口,滿足困難家庭基本使用和未來擴建需求”等人性化舉措。《實施辦法》還要求對有殘疾人的困難家庭應該考慮殘疾情況進行無障礙設計和改造;對有老人的困難家庭應考慮老人情況進行適老化設計和改造等。
《實施辦法》還明確了相關職能部門的職責分工。
編輯 曾淑花? ?二審 朱暉? ?三審 向才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