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中山市中級法院與中山市河長辦簽訂《“河湖長+河湖法官”工作協作機制共建協議》(簡稱《協作機制》),并揭牌成立“中山法院河湖法官工作室”。雙方將持續完善行政執法與司法工作銜接機制,合力守護中山秀水長清,江河安瀾。

江河湖泊是水資源的重要載體、行蓄洪水的重要場所,是生態系統和國土空間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促進中山高質量發展、保障高水平安全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根據《協作機制》規定,法官們將積極參與中山河湖治理工作,提供法律咨詢、案件審理、法律宣傳等服務,推動河湖治理法治化、規范化。同時,法治副河長作為河湖長制的法律顧問和助手,將以自身審判業務優勢協助河長履行職責,提供法律建議,參與決策制定和執行。

當天,市中級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李桂蘭受聘為“法治副河長”。她表示,中山法院將協同市河長辦深入開展涉河湖司法審判工作,推動河湖長制的制度優勢和審判機關的職能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高水平建設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此外,中山法院今后也將根據案件實際情況積極走進生態環境保護一線,開展環境資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巡回審判,切實提高群眾的生態保護意識和法治意識;并與市河長辦建立信息共享臺賬,實現辦案信息共享、重大線索互聯、案件快速移送、政策法規咨詢等高效互聯互通,為中山河湖生態環境的持續改善提供有力保障。
“協作機制的構建使河湖長制從‘有章可循’轉變為‘有法可依’,讓我市的河湖治理全面邁上了法治化軌道。”市河長辦常務副主任、市水務局局長黃宇健表示,雙方將以此為契機同向發力,強化河湖管理保護各項措施,嚴厲打擊水環境違法行為,助推河湖長制工作走深走實。
編輯 曾淑花? 二審 朱暉? ?三審 查九星
記者 余曉霖 通訊員 吳娟歡 貝奇聰 何潔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