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交通運輸廳發布關于公開征求《廣東省機動車經港珠澳大橋珠海公路口岸入出香港口岸自動化停車場的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粵車南下”或迎來新進展。
在申請資格及流程方面,《征求意見稿》指出,廣東省機動車所有人申請經大橋珠海口岸入出大橋香港口岸自動化停車場,應當向香港機場管理局提交大橋香港口岸自動化停車場預約申請,并根據香港機場管理局的規定提交相應的申請資料。內地口岸、公安、海關、邊檢等部門通過配套信息化系統接收香港方傳輸的機動車所有人提供的車輛及駕駛人信息、大橋香港口岸自動化停車場預約信息等數據,依據職責提前開展預檢工作,辦理車輛及駕駛人等經大橋珠海口岸出入內地的審核及備案手續。申請“粵車南下”的廣東省機動車,需為車身大小不大于5.8(長)×2.05(寬)×2.05(高)米且座位不超過9座(含駕駛人座位)的非營運小型載客汽車。已持有粵港兩地牌的廣東省機動車所有人不需申請,可以直接預約使用大橋香港口岸自動化停車場。
在行駛范圍及要求方面,廣東省機動車行駛范圍僅限經港珠澳大橋往來內地與大橋香港口岸自動化停車場。車輛需懸掛廣東省機動車號牌,隨車持有符合香港特別行政區法規的有效車輛保險憑證、香港機場管理局發出的香港口岸自動化停車場預約泊位許可。廣東省機動車進入香港后,不得轉讓、抵押、質押或者移作他用。廣東省機動車應當自進入香港之日起6個月內駛離香港、返回內地。
◆編輯:龍慧◆二審:陳吉春◆三審:周亞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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